• 咨询热线
  • 0775-2824515
  • 出诊电话
  • 0775-2837100
    0775-2200000

就医指南

实景导航

出诊电话

0775-2837100 0775-2200000

官方微信

TOP
赛事预告|玉林市第二届中药(壮瑶药)药膳大赛即将开赛
发布日期: 2024-09-14浏览次数:547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


大赛目的

药膳源于我国传统的饮食和中医食疗文化,是中国传统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。“寓医于食”,将药物作为食物,又将食物赋以药用,药借食力,食助药威,相辅相成,相得益彰;既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,又可防病治病、保健强身、延年益寿。为弘扬中医以食养生、以食疗疾的饮食养生理念,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,将药物与食物进行合理组方配伍,制成具有独特的色、香、味、形、效的特殊膳食,向大众普及“寓养于膳”的养生知识,让更多人学药膳、懂药膳、食药膳,推动药食同源、健康饮食的科学理念,增强体质,助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。

二 大赛主题

传承中医国粹 弘扬药膳文化

三 大赛内容

大赛参照中级工(四级)及以上国家职业标准命题,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竞赛2个部分满分各为100分,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竞赛分别占总成绩的30%、70%。

四 大赛奖项设置

团体奖项:

以团队为单位,组委会将根据团队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竞赛两个部分的总分,评选出团体奖一、二、三等奖,设奖数量不超过总参赛队数的5%、10%、15%。

个人奖项:

根据队员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竞赛两个部分总分,评比出个人一、二、三等奖,设奖数量不超过各赛项总参赛人数的5%、10%、15%。

优秀组织奖:

组委会将根据各(县、区)和市直单位选拔组织情况,择优授予优秀组织奖。

其他奖项:

对理论、技能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,颁发中式烹调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对在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第一名的优秀选手,对符合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参加“玉林工匠”选树。

五 参赛对象

(一)市直各医疗机构(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通知);

(二)市直各级各类学校、中高职院校(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);

(三)各县(市、区)中医医疗卫生机构、综合医院、妇幼保健院(由各县(市、区)卫健局负责组织通知);

(四)自治区级及市级中药材示范基地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、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、定制药园等单位(由县(市、区)卫健局负责组织通知);

(五)其他有志于从事药膳产业开发的企事业单位、食品加工生产餐饮企业,可独立组队,也可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(由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商务局负责组织通知)。

六 参赛队伍及要求

本大赛以单位和社会团体两种方式组队,每个县(市、区)设带队领导1人(由分管领导或中医药局长担任),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2-3个代表队,每个代表队(包括市直代表队)由6名成员组成(含领队1人,队员5人)。如需跨单位组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,经各参赛单位确认盖章后方可参赛。

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报名后,经过专家根据药膳标准进行审核,如不符合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,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。如比赛过程中参赛单位和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需要更换,须由参赛单位于开赛前5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,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,否则不予受理。

七 其他事项

(一)各级各单位应充分发挥玉林中药(壮瑶药)资源特色和示范基地优势,充分结合广西道地药材目录、“桂十味”以及玉林区域特色优势,提升实践运作能力,积极搭建药膳学术交流、展览展示和产业发展合作交流平台(展位有限,请提前联系确定)。

(二)报名日期及方式: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于9月12日前,将参赛代表队名单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。

(三)各代表队原则上要求统一着装(服装自备)。所用食材由各代表队自行准备,禁止使用被列入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和植物,炊具(电磁炉)、盐、酱油、醋、食用油等调味料统一由大赛组委会提供。各代表队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。

(四)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局、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自行组织。比赛期间代表队人员住宿、往返交通、差旅费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。

八 咨询电话

市卫生健康委员会:顾风涛 2817766


来源: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